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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11-30 00:00:00 作者: 点击次数: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避免或减少因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师生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工作。

组长:崔海潮

成员:封学军  张  杰  陈  瑶  拓  欣  丁晓宝

桑伍福  贾斯棋  韩  诚  肖  娜  雷  宇

张  力  刘  卓  冯维忠

二、工作职责

1. 控制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

2.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有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原因,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3.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当地和临近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和医学观察,严重者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

三、工作措施

1. 学院采取城市自来水直供水。

2. 后勤处是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部门,须建立饮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3. 采取措施,控制或减少供水管网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通过当地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同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4. 污染原因消除后,受污染水质经卫生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

5. 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和报告。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处置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急处理

1. 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同时报告。

2. 水质采样监测。采样监测人员应立即对污染水源进行现场采样监测,配合区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机构对现场调查的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的程度进行快速筛查;结合现场调查初步分析确定主要的污染物,制定开展进一步水质检测方案,尽快查出主要污染物,对其水质污染的趋势和动态,作出分析和判断。

3. 现场调查处理。现场调查处理人员应立即开展下述现场调查: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污染物的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程度等。调查师生身体的异常现象,做好登记。

五、应急保障

1. 应急小组成员应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对常见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进行演练,做好日常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和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导致污染水源的危险因素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2. 做好应急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各种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经费、交通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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