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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31 00:00:00 作者:院长办公室 点击次数:

为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时处置学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学院建立总值班领导下的学生管理和后勤管理岗位值班工作体系,组织协调好全院的值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体系

(一)总值班

学院设立总值班,由院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轮流带班,负责全院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管理干部轮流担任总值班员配合带班领导工作。

(二)学生管理值班

学生管理值班实行学生处与各系双重值班的工作制度,由学生处负责全院学生管理值班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学生处及各系科级以上干部轮流承担学生管理值班领导工作。各系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值班工作,安排秘书岗位以上干部轮流值班。

(三)后勤管理值班

后勤管理值班由水电、医务、车队、餐饮等部门安排岗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保卫科按正常上班安排人员负责学院的治安保卫、安全防范和防火工作。

二、各级值班人员职责

(一)总值班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各值班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

2、在当班的工作日中,对各部门人员及各系(处)领导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3、重点部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所属值班人员并协助处理。

4、遇有重大的突发事件要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指挥相关岗位值班人员,现场处理并对事件给出结论性处理意见。

5、负责接待师生上访,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排除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

6、及时向有关院领导及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二)总值班员职责

1、协助带班领导做好值班检查工作。

2、负责上级单位及学院内各值班岗位信息的接收、报告、传递和处理,向各值班岗位通知有关事项。

3、按照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有关事务,协调相关值班岗位处理有关事务。

4、做好总值班记录。

(三)学生管理值班领导职责

1、负责学生管理值班工作的检查,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2、对辅导员在工作日中的劳动纪律情况、夜间在岗在校情况进行抽查。

3、对各系学生的学习纪律和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四)学生管理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处理本系学生管理事务及与本系有关的其它事务。

2、向相关值班岗位人员报告需协助处理的事项,遇重大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总值班带班领导报告并与相关责任人取得联系。

3、接受值班领导的安排,接照值班领导的指示对有关事项进行处理。

4、及时做好值班记录。

(五)后勤管理值班人员职责

后勤管理值班重点负责处理学院节假日和夜间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按岗位分工如下:

1、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在校人员病情的诊治。

(2)对患急、重病需送校外医院救治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其辅导员,并负责护送与配合治疗工作,全面掌握病情及治疗情况。

(3)做好就医人员病情的诊治记录, 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2、值班水电工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全院水、电、暖供给的正常运行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水、电、暖等故障。

(2)接受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处理相关事务。

3、值班司机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出车任务的完成。

(2)接受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处理相关事务。

4、餐饮中心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餐厅的财物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

(2)接受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处理相关事务。

5、保卫科职责

负责学院的治安保卫、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在夜间和节假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做好进出校门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工作;加强校园巡逻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遇有重大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负责对现场进行控制;接受总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处理相关事务。

三、值班安排

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全院值班工作的安排,各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下月值班人员名单报送院长办公室,由院长办公室统筹安排下月学院总值班表,于每月28日前印发给各单位及值班人员。

四、值班的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节假日值班实行全天24小时制,即当日上午9时至次日上午9时。工作日值班实行14小时制,即当日下午6时(夏季为6:30)至次日上午8时(夏季为8:30)。

(二)值班地点

总值班员:在本人办公室值班。

学生管理值班:学生上晚自习时在本人办公室,下晚自习后在本人的公寓住所值班。

餐饮中心、卫生所和治保科值班人员在各自的值班室值班。

司机、水电工夜间值班人员在各自的宿舍值班。

五、值班工作若干规定

(一)全体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值班期间不得关闭手机,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三)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至少要进行两次夜间值班检查。工作日中,要对各部门人员和系(处)领导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在岗情况至少抽查一次。若遇重大事件带班领导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到校(现场)进行处理。

(四)学生管理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对辅导员在工作日中的劳动纪律,夜间在岗、在校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纪律和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五)各岗位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遇有重大事件要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交接班手续,遗留事项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对于当班不能解决的,须在次日上午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若发生重大性、突发性事件时,要按学院突发性事件预案进行处理。

(八)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须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由部门负责进行内部调整,并向总值班员报告。总值班带班领导替班由院长办公室协调安排。

(九)学院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单位及负责人的年终考评中。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年9月27日发布的《学院值班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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