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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00 作者: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自身建设,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学习制度。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纪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违纪党员的立案调查,组织处理等。

三.坚持群众路线制度。专兼职纪检干部必须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纪委委员要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掌握有关情况,并要及时向纪委反映;纪委要围绕中心工作,专题调查研究,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坚持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召开一次纪委会议,研究工作。每学年召开一次全院纪检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制定和部署工作计划。每年度要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院党委和延大纪委。

五.坚持高标准的信访制度。信访举报信息的渠道要畅通,传递要迅速、准确,处理要及时,基础工作要扎实、规范。

六.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处理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齐备、程序合法,经得起考验。

七.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纪委要经常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双重领导,以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工作的主动性。

八.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纪委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纪委书记要经常和班子成员联系,了解情况,虚心听取委员的意见。

九.坚持保密制度。凡属于纪委干部(不论专兼职)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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