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校副教授黄同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用于电子通信的元器件防潮除尘装置”与陕西盛业佳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专利所有权转让协议。该项专利成果的成功转让实现了我校专利成果转让零的突破。
近三年来,学校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3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出发点,充分落实“三项改革”和“陕十条”指导思想,积极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学校已经和4家公司达成6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免费许可协议。
本次科研成果转让合同的签订是我校深入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标志。学校将着力加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通过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加强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沟通,利用多种渠道掌握企业需求。同时,加大与教师的联系,积极掌握学校最新科研成果,扩大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对接,发挥我校学科、成果、人才优势,使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上新的台阶。